来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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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【瑞R】怪盗三面相》

*私货很多,含有双乐暗示

Summary:少年眼中骑士与怪盗的恋情始末


怪盗三面相


头一回见到那个男人时,我十二岁。不,说是“头一回”并不准确,因为我早已从报纸和通缉令上见了无数次他的面孔,无一不是戴着蝴蝶假面,意气风发的模样。

我说的“见”,是面对面的见。只不过在当时,我并不晓得他的真面目——或许正因我只晓得他的真面目,以至一时没法把他的两幅面孔联系起来。

那是个盛夏的黄昏。我和朋友们在草坪上玩到太阳西斜,好容易在门禁时间前跑回了家,却发现大伯不在,只留下一张便条。

“突然有老友找我叙旧,不去不行,”他写道,“会晚些回来。”

一想到能独自当家,我就感到一阵快活。但这份快活还没持续多久,就发生了一桩怪事:走廊尽头传来阵阵钢琴声,似是用留声机播放的奏鸣曲。循声走近,音乐的源头竟是一间许久未用的寝室——瑞琪儿时的房间。

透过门缝,一条长长的影子正躺在地上。

尽管心里早已打了不知多少声退堂鼓,但逞英雄的渴望到底还是占了上风——如果是乐乐侠,才不会在此退缩!想到这,我一鼓作气推开房门,本想凭借气势大喝一声,喊出口的却是:“谁……谁啊!”

真是逊毙了。屋内那贼似乎也这么想,不留情面地笑出了声。

是青年的嗓音。

我抬起头来,这才看清那人的身影:他身着白衬衫配牛仔裤,坐在窗台上翻动书页,慵懒得像是路边野猫。落日余辉如蜂蜜般淋了满屋,黑发青年就背对着那夕阳,一双赤脚不停晃啊晃。

书柜一旁,密纹唱片在针下骨碌碌转着。钢琴奏鸣曲如面粉般被源源不断地磨出来,唱片每转一圈,就多一串音符。

“你就是摩乐乐?”他眯起眼睛,反倒问起我来了。

“是又怎样?”我抬高音量,“你来干什么的?”

 “我是瑞琪的男友。” 男人又笑了。他合上书本,边说边用食指抵唇,比了个噤声的手势:“我来过这里的事,还请替我保密。”

“我才不会帮你干这——”

“嘘。”他起身走近,这回把食指抵在我唇上。“你想不想要乐乐侠的珍藏版模型,或是别的什么?”

我两眼放光,连连颔首应允,把当家的责任扔到了不知什么地方去——就这样,我俩有了个秘密协议。大伯不在家的日子里,我偶尔会听见音乐从瑞琪的房门流出,几乎清一色是舒伯特的奏鸣曲。我有时会和他交谈几句,更多时候透过门缝瞥上一眼,竟也不太忍心打搅。如此一来二去,我得知他的名字叫罗伯特·凯恩,瑞琪的现男友,游手好闲的十九岁——此外一概不知。

 “为什么要偷溜进来?”有次我问他,“和大伯说一声吧,你可以从前门进来。”

罗伯特闻言一笑,随后摇头说不必了,我也就没再多问。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少年,我着实忙得很。许是因为天气转冷,许是怕脚印留在雪上,那年立冬过后我就没见过他。


直到翌年八月,我又见到了罗伯特。

刚过立秋,一位骑士上门禀告瑞琪于红龙一役后失踪的消息。那阵子大伯格外寡言,我也坐立难安。因为同是一家人,平时没怎么好意思说出口,但瑞琪实则是我第二崇拜的人——我想象不出有谁能置他于死地。但龙或许可以。

每下一场雨,秋天就近了一些,罗伯特来的那晚同样是个雨夜。他浑身湿透地翻窗进屋,宛如一只失魂落魄的野猫,泪水随雨水一同滴落在地板上——明明是在哭着,却没发出一点声音。

我本想确认一遍屋里的窗户,却偶然撞见这幕。一时竟像是窥见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似的,再难以向里头挪动一步。

窗外的风呼啸着,像是一声声拉长了的哭号。偌大的天幕上,层层黑云如墨汁一般翻滚。罗伯特抬头望向窗外,我看不见他的神情,也无从揣测他的心思——由始至终,我没能和他说上一句话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我目送他翻窗离去,消失在茫茫雨中。


再一次见到罗伯特,他是和瑞琪一块来的。

红龙之役隔年春天,他俩就像没事人似的笑着拖手,你侬我侬,大有缠缠绵绵到天涯的意思。我从没见过瑞琪笑得这样酥麻,大伯显然也没有,目睹此情此景,我们一时都惊讶得合不拢嘴——大伯惊讶主要是因为瑞琪有了男友,我惊讶则是因为罗伯特自称是RK本尊。

我俩同时大喊出声:“这不可能!”

谁知为了说服大伯,他俩竟恬不知耻地当场接吻;为了说服我,罗伯特则戴上蝴蝶假面,倒确实是怪盗本人。

但这也带来了一个新问题:瑞琪哥,你这不是私下通敌嘛!

“话不能这么说……开始交往的时候,我也不晓得啊。”瑞琪辩解,“等知道的时候,我已经是龙骑士啦,也就谈不上什么通敌。”

“瞧你说的好听,”罗伯特揶揄道,“如果你一开始知道,就不和我交往了不成?”

“怎么会。你是不是RK都无关紧要——我的意思是,我爱的不是你的假面或是别的什么……就算会绕点远路,多花点时间,我到最后也一定会恋上你的,就像现在这样。”

瑞琪说得很认真,罗伯特笑得很满意,我则在一旁替他们脸红,恨不得夺门而出。

人一旦相爱起来,都是这么不要脸的吗?

好在他俩才回来没几天,又收拾行李准备回黑森林,原因有三:(一),黑恶势力一日不除,瑞琪就得随时待命;(二)若是待得太久,难保艾尔警官不会上门抓人;(三)大伯家隔音不太好。

总而言之,此后他俩就在黑森林定居下来了。理所当然的,怪盗RK也退隐江湖,竟让不少人无比怀念。

“那个怪盗RK,如今究竟在哪里做些什么?”

每当有人这么问,我便暗自窃喜,心想:你们不知道的事多了去哩。


事实上,我们也并非完全见不到面。每逢过年,他俩总会带点果干果仁一类的森林特产,和一整年的故事回来:龙骑士团如何和巫师聚落贸易往来,又是如何从利维坦手里逃出生天......说这些事的多半是瑞琪。老实说,他虽有一番好意,却并不是个很好的说书人,总是抛出一个又一个生僻的名词,还满心以为我都听明白了。但一见罗伯特笑着看他的眼神,我也就不好意思打断瑞琪哥的讲述——得得,你俩腻歪得开心就好。

就这样过了两年有余,他俩在第三年秋天早早拎着大包小包土特产回到树屋,笑容藏也藏不住。我一问才知道:七天前,他俩循着森林原住民的传统结为连理,成了对新人。大伯一听很是高兴,忙去厨房准备晚饭,说是要一家人好好庆祝一番。

大伯走后,我忙问他们:“原住民的婚礼是怎样的?”

“热闹得很——有点太热闹了。”这回罗伯特抢先说,“所有人一齐跳舞,毫无章法的舞步,手全在乱挥,鼓声响个没完没了,响得脑壳疼。”

“那只是一开始,”瑞琪笑道,“等跳完舞,一切就安静了。”


森林里的时间静如湖泊,森林外的却如河流般飞逝。往后的数年时光,有几多人与我相遇,就有几多人渐渐远去。

正是在十八岁生日那天,大伯告诉了我那个他保守多年的秘密:我的躯壳里有两个人格,两个魂灵。我起初难以置信,通过种种方式证明后又觉得悲喜交加,不由得感叹自己的词汇太过贫乏——无论再怎么试图将心绪化为言语,也捕捉不到其千分之一。我悲伤是因为自己将永远也见不着那位我爱的英雄,而喜悦的原因则要自私得多,但在此不妨开诚布公:我也将永远且全然地拥有他。纵情哭过一场后,我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害怕,也不会感到孤独了。我是个大人了,最爱的英雄还将常伴我身边,纵然天崩地裂,也无所畏惧。

最后一次见到罗伯特,是在去年夏天。

那天酷热无比,大伯又搬去了养老院,徒留我一人放假在家无所事事。回想儿时,我总会呼朋唤友,带领一行人潜入林中抓捕独角仙,撸起裤脚跑进小溪里抓鱼,或是爬到树上一起俯瞰风景。夏天曾是冒险的好时光,如今却提不起出门的兴致,也约不出几个朋友——出于各式各样的原因,大伙儿都各有事忙。

我边修改着个人简历,边上网浏览电影。下午打了通电话给大伯,又做了顿饭,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。

日落时分,走廊尽头响起留声机播放的钢琴奏鸣曲。

我循着钢琴声走过长廊,推开房门,只见那位男人正身着一身黑衣坐在窗台旁,读着《白鲸记》——回想起来,头一回见面时,他读的也是这本书。置身此情此景,我不由得愣怔片刻,恍然回到十二岁那年的夏日。

那时也是这般如血的夕阳,这般如诗如画的俊美男人。

罗伯特,我出声唤他。他这才放下书本,抬头看我,眼泪竟顺着脸颊滑落,流个不停。

宛如雨夜里失魂落魄的野猫。

于是我什么也没问,只是走上前去环抱着他,任由泪水浸湿我的衬衫前襟。在这漫长的沉默里,我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——亚哈船长一去不返。一生与龙共舞的人,也终将死于林中。

翌日清晨,罗伯特不辞而别。在他走后没多久,一位骑士上门通知瑞琪的死讯:他在七天前死于恶龙口中,余下的遗体早已经由原住民传统加以火化,洒在摩罗海里。据森林传来的书信记载,那是一场盛大的葬礼,巫师们为他送行,战士们为他舞蹈,他驯养过的龙一齐长啸,人们三天三夜载歌载舞。等跳完舞,一切就安静了。

自那以后,我再没见过罗伯特·凯恩。


END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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