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夕
沙海刻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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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尼普尼斯漫游堡垒 2》

前章:


 

自某个节点以后,我变得难以入睡。倒不是失眠一类,而是要花上比儿时久得多的时间方能将全身交给睡意,充满耻辱和不安的回忆随年龄上涨只增不减,一旦浮现就难以消去,这时也只得调动全身的气力安抚自己:“这等小事,旁人肯定早已忘得一干二净......”一来二去,倒把自个整精神了。幸而经过多年实践观察,只在性方面早早开窍的我自有应对方式:在不那么劳累的夜晚,我常以幻想各类美男为乐。所有伴侣之中,我最钟爱的是一位名叫“格雷·阿德尔伯特”的金发少年,我漠视他的意愿将他与男二号组成一对想尽法子整些幺蛾子,做完后便两眼一翻呼呼大睡,丝毫不顾及阿德尔伯特的感受——若是因此招致怨恨,那也别无他法。

言归正传,那天我因赶作业而累得顾不上性欲,后脑勺刚碰到枕头便当即失去意识。待我再睁开眼睛,只见幽暗的墨绿色湖泊近在咫尺,凉风徐徐鸟儿鸣叫,俨然一副林间景象。我用手背赶跑红眼飞虫,迷迷糊糊地朝湖面一望,里头扭曲呈现出我的倒影——呵,好一个身着校服的黑发东方美少女!我凝视湖泊沉醉片刻,倏然从醉意中清醒过来——有哪里不对劲,无论如何这都不像是我(要知道,青春期将我的脸随身心一同折磨得够呛)。那么,湖中倒影又是谁呢?直到这时我才意识过来,此处为梦境。我掐掐胳膊,果然毫无知觉。错不了。

正烦恼着该上哪儿去,湖泊便分流出一条小溪,蜿蜒着消失在树林深处。就算是陷阱也好,我跟随下意识新生成的河流朝远方步行,不知多久走出了栗树林,途中不见一栋农舍,是地地道道的异国山旮旯。分明已走了好一会儿,身子全然不觉着疲惫。到了后来,意识中只剩下向前步行这一念头。河流在不远处如不和谐音般到头,潜入泥土底下。我抬首一望,不知何时,自身已穿过白雾,置身于一望无际的草原,而地平线那头伫立着一座红白色欧式古堡,活像是湾仔眼镜店里视力测试时出现的景色,只是我这回没戴眼镜也看得分外清晰。

草原上的飞虫远比林中的来得温顺。我拨开长及腰部的叶片惊扰到一群荧绿色小虫,它们当即散开,毫无回击的意思。我步步向前,原本远在天边的古堡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变大,也不知是我接近了古堡,还是长了脚的古堡正主动接近我——无论如何,都是好事一桩。我绕过最后一株长草来到城堡面前,只见木质城门左右安置了各一位士兵,身着铁铠手持长枪。事已至此没有回头路,我索性朝他们走去,请求入城歇息片刻。

“王国到了最危险的时候!” 左边那个听完后,毫没来由地大吼一声。

“人人有义务为国效力!”右边那个附和,“参军、参军!”

“等一下,”我慌忙解释,“我初来乍到,很多事情都没理清......”

“那就是偷渡客!”左边的惊呼。

“偷渡客!”右边的咬牙切齿,“混在蜂蜜熊的饲料里鬼鬼祟祟地入境,抢占本地人民的宝贵资源!罪该万死!”

士兵的面色变得通红,颈脖处覆上炭色鳞片,开始细数偷渡客的罪行......等他们数到第53条的时候,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逐渐打开的门缝里传来:

 “让客人进来吧。”

士兵们随即怔住,紧接着维持左右对称感深深鞠躬,像是失去语言机制似了的保持沉默。我朝门那边看去,见着一个优雅的少年。他肤色白净,身材纤细,身着一袭贵族的雪白礼服,湖蓝色的眼珠子因笑意微眯着,桃粉色的鬓发盖住耳朵,像棉花糖般柔软。

“方才失礼了。”穿过门扉后,他微微一笑,领我穿过大礼堂、步上螺旋台阶,“我是尼普尼斯,这儿的王子。”

尼普尼斯,古怪的名字。身处见不着尽头的螺旋,我一路神智不清地与他寒暄,古堡内部所见之处竟无一粒尘埃,地板和墙壁呈现无懈可击的纯白色,像是医院般给人以无菌感。尼普尼斯哒哒踩着台阶,最后带我去他的书房,米白色的厚重窗帘遮住窗户,乳白色的书柜上摆满了厚重的大部头书。想必价值不菲。

“请坐,”他做了个手势,自个也选了个沙发椅坐下,脸上笑意不减,“实不相瞒,时间有点紧迫,就不上茶了——真可惜,那本是顶好的茶叶。不如这样,我们轮流问对方一个问题,从你开始。”

“第一问:这儿是我的梦吗?”

“你的?不尽然,你没那么伟大。此处为人类集体潜意识中共存的流动性梦境,每年客流量难以计数,尤其深受孩童欢迎,不过偶尔也有你这样的青少年和成年人闯入,我们称之为迷路客。”尼普尼斯话锋一转,“至于偷渡客,都是些顶坏顶坏的人......好!那么轮到我发问:你可喜欢夏威夷?”

“没去过,但喜欢的。”我斟酌回答,“记得那儿的棕榈树有三层楼高,海滩白茫茫,毛伊岛的火山口会冒出黑烟,小号冰沙得要两个人才吃的光。”

“还有,那儿的菠萝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菠萝。”尼普尼斯赞成,“当然,我也是道听途说。”

“我相信那不假。”

“喜欢夏威夷的都不是坏人!你取得了我的信任,我已没什么要问你的了。虽然比不上夏威夷,但在本国疆土内也有片海滩,正巧现在是旅游淡季。若果可以,真想带你去。”

“这儿还有旺季淡季之分?”我不由自主地问住口,才发觉这成了第二问。

“往常春秋是淡季,夏冬是旺季——当然,四季何时而至,统统由我决定。”尼普尼斯得意地挺起身着华服的胸膛,露出和百年拉面店老师傅无异的骄傲神色。然而随后,湖蓝色眼眸里的光就黯然褪色,他用手指卷卷粉色头发,声音低下来笑着补充了句,“至少,从前是这样啦。”

书房空气的质感变得凝重。我不再发问,双手在膝盖上抱成一团,静静等待后话。

“现在情况有变。二百三十天后,这个世界就会毁灭。”尼普尼斯说。

“毁灭?”

“轰隆一下,全部消失。至于是怎么个毁灭法还不得而知,兴许是被神派来的洪水逐渐淹没,也许会是夏威夷岛火山喷发,也许一眨眼功夫,这儿就变成白纸一片。”

“那该如何是好?”

“不瞒你说,我也不知道。不如说,你之所以出现在这,就是为了寻找那个连我也不知道的手段。”

王子耸耸肩,向我伸出手。

“随我走,我们去拯救世界。你是异国来的勇士,我是此地的王子,一切准备就绪,没什么可担忧的。不妨先告诉我——事成之后,你要什么奖励?”

我不禁陷入沉思。身为外世界的居民要求金银财宝毫无意义,一切荣华富贵都将在我返回现实那刻清空归零,只有碎片般的感受方能残留......对了,感受。我心头一喜,可不是嘛。

我轻轻喉咙,义正严辞道: “事成之后,我只有一个愿望。”

“请说。”

“我要和格雷·阿德尔伯特伯爵做爱。”说完后,我又不安地询问,“对了,他在这片大陆上吧?”

“在是在的......可是,非这个不可?” 尼普尼斯眨眨双眼,露出有些困扰的神情。

“非这个不可。”我颔首。

“既然如此......那么好。”尼普尼斯说,“明晚见,我的夏威夷同好。”

这就是尼普尼斯与我的初遇。我是迷途客,而他是空杆子王子。二百三十天后,他所在的世界就将一命呜呼。在那之前,我想试着寻找拯救世界的法子,毕竟,奖励可是那个格雷·阿德尔伯特(如果被他怨恨......那到时候再说)。

隔天早晨,多了个使命的我于七点准时搭上校巴,任由看腻了的景色自玻璃后流逝。沐浴着夏末的暖阳,扎根于转角处的凤凰花仍透着与昨日无异的深红。


TBC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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